技術要求
(1)技術標準與規(guī)范
投標人所提供電纜橋架及其附件應遵循(但不限于)以下標準和規(guī)范的最新版進行設計、制造和試驗:
QB/T1453-2003 《電纜橋架》
JB/T10216-2013《電控配電用電纜橋架》
CECS31:2006《鋼制電纜橋架工程設計規(guī)范》
GB50168-2006 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
JB/T6743-2013《戶內戶外鋼制電纜橋架防腐環(huán)境技術要求》
GB716-1991《碳素結構鋼冷軋鋼帶》
GB/T11253《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冷軋薄鋼板及鋼帶》
GB/T14292《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條鋼技術條件》
GB/T13912-2002《金屬覆蓋層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技術要求及試驗》
GB1743 《油膜光澤度測定法》
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適用于本技術條件書。
(2)環(huán)境條件
使用地區(qū):云南昆明
環(huán)境溫度:-8~39℃
相對濕度:在25℃時,不超過90%;
地震烈度:8度(按9度設防);
安裝地點:地下室內、電井內,空氣中含有酸堿。
(3)技術要求
強度大,結構輕,配線靈活,安裝標準,維護檢修方便、安全,造型美觀,線形流暢,表面平整光潔,色彩協(xié)調。30年內滿足不變形、不銹蝕、不褪色、不霉變的要求。
相同貨物和相同部件的結構、性能參數(shù)、尺寸和公差配合,應完全相同,保證其互換性。
1)原材料要求:
橋架采用優(yōu)質冷軋鋼板,應提供原材料材質報告書或原材料檢測報告。橋架嚴禁采用回收料進行制造。
2)表面處理
普通金屬橋架防腐層為噴塑,噴塑厚度≥65μm,防腐層材料應符合國家現(xiàn)行有關標準要求。
防火橋架及其附件所用鋼板應采用優(yōu)質冷軋鋼板,內裝襯無機防火板槽盒。防火板厚度及耐火性能符合相關規(guī)范要求,固定牢固,隔板、連接板的厚度與防火橋架板厚一致,蓋板可以按防火橋架板厚的低一個等級。防火橋架及其附件內外表面均應噴防火漆處理,防火漆的附著力應不低于GB/1720-1993中三級的規(guī)定,表面防護層厚度不應小于500μm。表面應均勻,無毛刺、過燒、掛灰、傷痕等缺陷。在工況環(huán)境下其表面應保證不生銹。用于防火橋架及其附件的所有材料(包括焊接材料)應根據(jù)使用條件選擇,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的材質證明和出廠合格證。材質應符合GB/T700中Q235A鋼并符合GB/T11253中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3)尺寸要求
交貨直段長度,除特殊要求外,大跨度橋架為6米/節(jié),電纜橋架為2米/節(jié)。4)壁厚與偏差
應符合CECS31:2006的規(guī)定,壁厚無負偏差。
橋架允許最小板材厚度(mm)
橋架寬度 | 允許最小板材厚度 |
B≤150 | 1.0 |
150<B≤300 | 1.2 |
300<B≤500 | 1.5 |
500<B≤800 | 2.0 |
B>800 | 2.2 |
注:蓋板同橋架厚度,訂單中厚度為板材最小厚度,非成型厚度。
5)結構形式
采用槽式、梯式
6)強度、剛度及穩(wěn)定性
橋架額定均布荷載≥0.8kn/m(2米跨距),電纜橋架的強度、承載能力等應滿足在可能的受力荷載(包括電纜及其附件自重、敷設的電纜以及安裝荷載)下不產生永久變形等受力要求。具體為:
a)短暫上人的附加集中荷載為900N;
b)安全系數(shù)應大于1.5;
c)允許均布承載作用下的相對撓度值不大于1/200。
7)附件及其它
a橋架表面應平整光滑,噴塑層不得有露底、起泡、斑點、脫落、裂紋、起皮、凸起、損傷電纜絕緣的毛刺等缺陷。涂層厚度:熱鍍鋅≥65um,噴涂厚度≥60um。
b外形:兩對邊應平行,兩側邊對底邊應垂直,斷面形狀應端正無彎曲、扭
曲、裂紋、邊沿毛刺,應進行折邊、倒角處理。
c連接片:內外采用連接片雙面固定。連接片的厚度至少按橋架同等板厚選用,
也可選厚一個等級。
d連接用螺栓、螺母、墊圈、自攻螺栓等緊固件,可采用碳鋼材質,并經過鍍鋅處理。
e防護等級:槽式戶內不低于IP30,戶外不低于IP33;
f防火橋架戶內不低于IP40,戶外不低于IP44;防火涂層厚度:滿足標準消防耐火時限30分鐘以上。
g光澤度:防護處理的表面光澤應不低于60%。
h所有螺栓、螺母等緊固件及機械配合公差,垂直、水平度以及偏差,標準件的型號、技術參數(shù)、性能指標等均應符合國家標準(最新版本)和規(guī)范的要求,標準件要有出廠合格證。
i橋架焊點應均勻、統(tǒng)一、飽滿,沒有漏焊、虛焊、燒穿、裂紋、夾渣、弧坑等缺陷。
j電纜橋架焊接部位必須進行防腐處理。
4 、質量保證
(1)訂購的新型產品除應滿足本規(guī)范要求外,賣方還應提供該產品的鑒定證書。
(2)賣方應保證制造過程中的所有工藝、材料試驗等(包括賣方的外購件在內)均應符合本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。若買方根據(jù)運行經驗指定賣方提供某種外購零部件,賣方應積極配合。
(3)賣方應有遵守本規(guī)范中各條款和工作項目的ISO900–GB/T1900–質量保證體系, 該質量保證體系已經通過國家認證和正常運轉。
5 、試驗方法
執(zhí)行CECS31:91-2006、QB/T1453-2003的規(guī)定(包括但不限于)。
6 、檢驗規(guī)則
執(zhí)行CECS31:91-2006、QB/T1453-2003的規(guī)定(包括但不限于)。
7、標志、包裝、堆放和出廠合格證
包裝、貯藏標準依據(jù)《標準化工作導則》GB/1.1-2009規(guī)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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